号:0102049509026401697
四、项目评审程序
1.2008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申请材料通讯评审;
2.2009年1月中旬:通过通讯评审的候选人在北京参加项目面试;
3.2009年1月中下旬:50名通过面试的候选人将获得该项目奖学金提名;
4.2009年5月:确定40名奖学金获得者。
五、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留学身份为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一学年(一般为9-12个月)。留学人员在美期间的生活费和往返国际旅费由美国政府负担,选修课程的学费由美方接收院校免除。被录取人员的派出时间暂定为2009年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家属和子女赴美。未被对方录取人员,留学基金委将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请有关单位和本人做好有关工作、学习安排。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改革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及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
七、遴选工作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联系。
联 系 人:金星晖/胡小芃
电 话:010-66093952/66093957
传 真:010-66093945/66093954
电子邮件:xhjin@csc.edu.cn/xphu@csc.edu.cn
邮 编:100044
地 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 A3楼 13层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附件:一、2009-201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二、2009-2010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外语助教子项目候选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