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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
发布日期:2010-05-24 信息来源: 人气:
 
 

关于遴选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博士生子项目出国留学人员的函

                                        

各项目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11-2012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不超过60/年,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二、本次遴选类别包括研究学者(40人)和联合培博士生(20人)两类。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应是各项目单位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或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③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④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

2.类别条件

①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 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910日后、19759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②联合培博士生(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于1975910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联合培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三、对遴选工作的要求

1. 遴选工作应贯彻落实“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方针。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特别是要紧密结合高层次创造性人才培养计划,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荐候选人。

2. 选派资助学科应为美国问题研究相关领域,具体学科领域请参照附件一。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的教学经验,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3. 各单位推荐的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候选人总数不超过六人,其中研究学者候选人至多可推荐四名。在推荐候选人时,应注意男女比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性候选人。

4. 请各单位留学主管部门下载《项目申请电子信息表》(下载地址见附件二),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我处。

四、网上报名、申请要求与截止时间

1. 请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督促被推荐人按照附件二中的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表格。

研究学者子项目报名网址:http://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scholars/

联合培博士生子项目报名网址:

https://apply.embark.com/student/fulbright/international/20/

2.请各单位至迟于2010910前将正式推荐公函(含人选名单及联合培养博士生在读及开题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寄(送)至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

3. 凡未按要求准备或逾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不予受理。有关准备申请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二。

五、奖学金评审程序

该项目的专家通讯评审工作将于201010-11月进行。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中美联合评审专家组对通讯评审合格者进行面试并确定奖学金提名人选。研究学者子项目的面试将于201011月底-12月初进行,联合培博士生子项目的面试将于201011月下旬进行。

被录取的奖学金获得者由美方协助安排接收院校。派出时间暂定为20118-9月。

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六、根据国家公派留学的有关规定,被录取人员出国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办理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学习结束后须严格遵守《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按期回国服务。中国政府不受理“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留学人员的J-1签证豁免申请。

七、遴选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留学基金委秘书处美大事务部联系。

    址:北京车公庄大街9号 五栋大楼 A313

    编:100044

联 系 人:陈昀鹏/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51/010-66093949

    真:010-66093945

电子邮件: ypchen@csc.edu.cn/cchen@csc.edu.cn

 

附件:一、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博士生子项目资助学科领域清单

            二、2011-2012学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研究学者/联合培养博士生子项目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要求

            三、2011-2012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申请信息表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项目院校名单:

 

安徽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长安大学、重庆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州大学、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河南大学、黑龙江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江南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石河子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同济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新疆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中国美术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药科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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