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Agricultural Research Organization)签署的备忘录,该项目每年将选派10名科研人员赴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或领域:
园艺学(Horticulture)、食品技术与采后处理(Food Technology and post harvest)、植物保护(Plant protection)、土壤,水和环境(Soil, Water and Environment)、农业工程(Agricultural Engineering)及动物科学(Animal Sciences)。
2009年共有16个供申请的研究课题,课题、导师信息及外方要求请见:http://www.agri.gov.il/en/pages/484.aspx。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9至12个月。
(三)选派规模:
每年10人。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负担留学人员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医疗保险;留学人员在以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农业研究组织共同负担。中方将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提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已获得农业研究组织有关导师正式接收函,具有博士学位。
(三)语言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年9月—2009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博士后研究的人员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9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9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农业研究组织导师正式接收函复印件;
3. 向外方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4. 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5. 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外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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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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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年9月-2009年2月20日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需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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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月20日-3月20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农业研究组织导师邀请信。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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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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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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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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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9月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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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外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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