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DAAD博士生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共同组织中德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工作。本项目分年度奖学金和三明治奖学金项目两种,每年选派不超过 40人。
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即博士研究生)将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与之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三明治奖学金获得者(即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德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留学时间为7-24个月,在国内进行博士论文答辩,博士文凭由国内就读院校颁发。
国外合作机构介绍:
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简称DAAD, 成立于1925年,代表德国232所高校和128个大学生团体, 是目前全球最大的教育交流机构之一。其经费由德国政府提供,是德国文化和高等教育政策的对外执行机构。作为德国高等院校的联合组织,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主要为德国和其他国家大学生、科学家的交换项目以及国际科研项目提供资助,促进和发展德国高校的国际合作。。
德国高等教育历史悠久,实力雄厚,有多所世界著名学府,是19世纪世界高教发展的楷模。德国一直以其强大的经济实力为高等教育投入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目前约有340所大学,共开设400多个学科,具体专业达到12000多个,在纳米技术,环境研究,等工程、技术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艺术表演、临床医学等非理论研究专业不可申报此项目。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40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申请年度奖学金(即攻读博士学位)项目者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已获得硕士学位或为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时间不超过六年,不接受在读博士生的申请。
申请三明治奖学金(即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者年龄应不超过35岁(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为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博士研究生。
3.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专业八级。面试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通过面试后,根据申请人所学专业和语言水平情况安排进行脱产德语培训。具体语言培训安排原则为: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邀请信中注明工作语言为英语-无须参加培训,直接派出;
邀请信中注明工作语言为德语-根据基础免除培训或进行一至二学期的培训。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邀请信中注明工作语言为英语-培训一学期;
邀请信中注明工作语言为德语-根据基础免除培训或进行一至二学期的培训。
培训地点: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准备
2009年10月-2010年2月20日,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时须提交德国大学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申请人不得同时申报其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4.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申请材料
① 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a) DAAD申请表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Bewerbungsformular_gruen_Forschung_Studien.pdf下载)
b) DAAD地址单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下载)
c) 个人简历
d) 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e) 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recommendation_2005.pdf下载)
f) 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
(具体要求请查阅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g)外语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八级证明;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DSH、DAF4分以上(含4分)或德语专业证明。);个人出版物清单
h)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在读证明(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每份材料需做英语或德语公证一份,并复印两份。若材料遗失,须出具当时所在院校或单位的中英文有效证明。
i)单位推荐信(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下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最终录取结果由DAAD确定。面试结果计划于2010年8月公布。
七、派出及管理
被录取人员中,无需德语培训者,2010年9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期德语者,2011年3月起陆续派出;培训一学年德语者,2011年9月起陆续派出。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派出后应遵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932
传真:010-66093929 E-mail:yangye @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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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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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10年2月20日前 |
准备申请材料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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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
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德国大学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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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10年4-5月 |
评 审 |
中德双方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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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10年6月-7月 |
面 试 |
中德双方联合面试 |
具体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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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年8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德方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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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0年9月起 |
派 出 |
无需德语培训人员陆续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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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0年9月-2011年2月或2011年6月 |
培 训 |
德语脱产培训 |
培训时间根据申请专业方向、德方导师要求及面试情况确定,需通过德语初级或中级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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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1年3月或2011年9月 |
派 出 |
培训合格人员陆续派出 |
须按德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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