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两国教育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与新西兰两国教育部根据《中国与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设立了中新政府博士互换奖学金项目,每年相互派遣至多10人到对方高等院校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1.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优先资助农业、园艺、林业、渔业、商业管理、畜牧业、世界遗产和环境等专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个月。
3.选派规模:10人/年
4. 留学院校:奥克兰大学、奥塔哥大学、梅西大学、坎特伯雷大学、维多利亚大学、林肯大学、奥克兰理工大学、怀卡托大学。
三、资助内容
新方提供免学费、个人月生活费1708新元、一次性旅行津贴2000新元、一次性书本及论文津贴800新元、一次性安置费500新元及健康保险津贴600新元;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1.关于申请人
申请人应符合《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关于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须达到新方接收单位的要求,一般为雅思不低于6.5分,单科不低于6分;托福不低于575人,写作不低于4.5分;机考托福不低于233分,写作不低于4.5分;网考托福总分不低于100分;剑桥英语高级证书(CAE);剑桥英语熟练证书(CPE)。
五、申请办法:
1.选拔办法
本项目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2.申请准备
2010年2月20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与国内院校及新西兰大学联系,并取得新方正式入学通知。
3.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10年2月20日至3月2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网上报名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参与院校申请人请在“申报项目名称”栏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其他申请人请选择“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栏请选择本项目名称,请严格按照校方正式录取通知上所注留学期限填写“资助期限”栏。
4.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10年3月25日前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申请材料
①请按照《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②按照《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准备对外联系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七、派出与管理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录取当年12月31日前,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10-66093949
传真:010-66093945 E-mail:cche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 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 1 |
2010年2月20日前 |
准备申请材料 |
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
| 2 |
2010年2月20日-3月20日 |
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
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各受理机构负责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材料由各校统一受理,审核并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 3 |
2010年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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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10年5月 |
录取 |
确定并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转发申请人 |
| 5 |
2010年7月起 |
派出 |
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被录取人员陆续派出 |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