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鼓励我国优秀青年数学和物理学者更好地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使其有机会在国际著名物理学家和数学家的指导下,对物理、数学及相关专业领域的前沿课题从事研究,及时了解前沿领域国际研究的进展与发展动态,回国后带动国内相关领域有国际影响的研究工作,培养出具有国际大师级水平的学术和科研带头人,经教育部批准,留学基金委设立了“杰出青年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目前仅接受项目单位(名单附后)人员的申请。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物理和数学。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10人/年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外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应为具有相当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其研究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优秀青年专家,申请时年龄一般不应超过45岁。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方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目前仅接受项目指定单位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三)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四)申请材料(如无特殊说明,均须打印一式三份)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份);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一份);
3.《数学物理项目申请表》(英文)
4.详细个人简历(英文);
5.出版/发表的科研项目成果清单(英文);
6.三封专家推荐信(英文);
上述第2项可通过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申请并打印,第3项表格见附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于7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院校由留学基金委和有关评审专家协助联系落实,留学国别一般为美国。
(二)留学人员在派出前,其外语水平须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合格标准,被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派出。未达到外语合格标准人员,将不予派出。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留学基金委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丹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68
传真:010-66093954 E-mail:dqguo@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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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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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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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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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6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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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发录取通知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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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次年 |
派出 |
符合派出条件者陆续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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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杰出青年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指定项目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东南大学、复旦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湖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四川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武汉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重庆大学、中科院理论物理研究所、中科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高能物理研究所、北京应用物理与计算数学研究所。
十、附件:《数学物理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