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经教育部批准,为加强我国重点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与国外的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层次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哈佛大学开展合作,从我国有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选派教学、科研骨干赴哈佛大学进行为期一学年(9.5个月)的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的全部专业均将向我候选人开放。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博士后):留学期限为9.5个月
(三)选派规模:10人
三、资助内容
哈佛大学将承担留学人员在哈佛大学留学期间的学费及医疗保险费,并提供一次性生活补助3000美元/人,国家留学基金将提供留学人员在哈佛大学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及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生活费按每人每月1500美元提供,并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备突出的学术科研、教学水平,至少已在推荐单位工作2年,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已获得博士学位;外语水平符合哈佛大学的要求,并持有哈佛大学导师的邀请函。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报名评审费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项目”及申请人姓名,并将交费凭证复印件同申请材料一并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四)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的申请人条件,于
(五)申请材料
1. 请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一式两份)
(1)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申请表(Visiting
Fellows Application)及研修计划(Summary of Research Plans);
(2)推荐表(Visiting Fellows
Recommendation Form)及两封专家推荐信;
(3)哈佛大学国际学生附加表(Supplemental
International Student Form);
(4)来自哈佛大学文理研究生院导师的邀请信。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由哈佛大学确定。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为当年9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祥义 联系电话:010-66093965
传真:010-66093963 E-mail:xyiy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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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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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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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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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
申请时应提交哈佛大学导师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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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3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并将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提交哈佛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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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哈佛大学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留学基金委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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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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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月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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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十、附件
1. 哈佛大学访问学者申请表(Visiting Fellows Application)及研修计划(Summary of Research Plans)
2. 推荐表(Visiting Fellows Recommendation Form)及两封专家推荐信
3. 哈佛大学国际学生附加表(Supplemental International Student Fo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