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满足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人才的需求,培养国家建设所需的拔尖创新人才,促进我国和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规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将选拔部分研究生出国留学。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联合培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仅限申报现有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

(三)选派规模:1000人。

(四)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和在校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条件符合国外院校的语言要求。

3. 身心健康。

4. 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 来自高等院校的申请人应为就读高校的全日制在读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6. 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博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2.联合培养博士生

申请人应为在读博士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及国内外导师为其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和可能发生的与学习相关费用说明。入学时间为申请当年。

3.硕士研究生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应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时须提交国外教育机构的入学通知书。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08220320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有关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未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合作开展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的“211工程”建设院校(以下简称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人,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学校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对选拔时间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项目规定执行。

(四)申请受理方式

各有关受理机构和未签约211工程院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3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管理

本项目主要通过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渠道派出;同时也可利用各单位现有国际交流/科研合作渠道派出。派出时间为申请当年。

采取 “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燕/胡小    联系电话:010-66093960/3957

传真:010-66093954    电子信箱:xywang@csc.edu.cn/xp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2008220

准备申请材料

候选人应按项目要求进行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2

220320

报名

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和报名、评审费。

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人由各校统一受理

3

325

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各受理机构负责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未签约211工程院校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核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4

5

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通知将通过申请人所在单位转发申请人。

5

9月起

派出

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须按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