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博士论文研究项目)

 

一、项目简介

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出资、管理,由美国驻华大使馆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共同执行。项目目前由中国赴美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国赴美博士论文研究项目(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中国赴美汉语助教(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ssistant)、美国来华专家(U.S. Lecturer)以及美国来华研究学者和研究生(U.S. Research Scholar and Students)等几个子项目组成。目前该项目仅在国内125所项目院校/单位中遴选候选人。

国赴美博士论文研究项目为中博士研究生提供在美国大学进行其博士课题研究的机会。该项目于2007-2008学年度开始执行,取代已停止的硕士研究生项目。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

二、           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与美国研究紧密相关的人文、社科、管理和法律类等专业,暂不接受自然科学类专业人员的申请。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博士生:享受10个月奖学金,最长在外可停留10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超过10/

三、资助内容

该项目留学人员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外生活费奖学金由中美双方共同负担。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申请人申请时年龄不应超过35

2.申请人应已完成其第一年博士课程学习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

3.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申请人在过去四年中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以前从未获得本项目资助。

(二)其他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持有中国/美国双重国籍或在美国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人员不能申请。

2.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英语水平,可以适应在美国从事学习或研究工作。

3. 作为选拔程序的一部分,申请人将有可能被安排参加在北京举行的面试。面试一般使用英语进行。申请人在通过面试后需要提交规定的书面健康情况证明。

 

(三)语言要求

申请人在大学环境中可以熟练地使用英语进行学术交流,包括听课、参与讨论和参加各类社交活动。

二、           申请办法

(一)选拔方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根据当年美国驻华使馆与中国教育部通知,留学基金委向指定项目单位发布遴选通知,申请时间一般为每年9-10月。

(三)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通过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递交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不受理个人和非指定项目单位人员的申请。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以遴选通知为准。

(四)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表

2. 英语水平证明(Report on proficiency in English

3. 课程评估体系说明(Academic Records Information

4. 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Official Academic Transcript

5.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中英文)

6.专家推荐信(三封)

7.美国高校邀请信复印件

8.签字表(Signature Form

上述须提交材料全部为英文,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年留学基金委的遴选通知为准。

(五)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应交纳报名费、评审费共500/人。请通过银行划转或直接交至留学基金委基金与财务部。汇款凭证复印件请随申请材料一起提交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五、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通讯评审,并据此确定参加联合面试人选(一般为25人)。通过联合面试人员将获得富氏奖学金提名。最终获得奖学金确认的人员,一般将于次年暑期以后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美。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被录取人员在美国的接受院校由美国驻华使馆协助落实;

(二)被录取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出,原则上不予延长留学资格。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星晖、胡小芃

联系电话:01066093952/66093957

传真:01066093945/66093954

Email: xhjin@csc.edu.cn,xphu@csc.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A313层(100044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1

12

申报

各项目院校根据通知要求推荐人选并将申请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留学基金委。

项目申请表等可在指定网站下载

2

12-次年1

专家通讯评审

留学金委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并确定联合面试名单

留学基金委网站将公布关于面试安排的信息

3

次年2

联合面试

通过通讯评审的申请人到北京参加面试

有关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向留学基金委出国事务部咨询

4

次年3-4

确定奖学金人选

留学基金委向有关项目单位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5

次年7-8

留学人员集训

录取人员将参加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驻华使馆在京联合举办的行前集训并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有关派出手续

 

6

次年9-10

派出

 

 

备注:具体申请及选派程序以当年留学基金委的遴选通知为准。

 

 

 

 

 

 

 

 

 

 

 

附件:指定国内项目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安徽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长安大学、重庆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农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东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福州大学、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西大学、贵州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河北大学、河北工业大学、河海大学、河南大学、黑龙江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吉林大学、暨南大学、江南大学、兰州大学、辽宁大学、内蒙古大学、南昌大学、南京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宁夏大学、青海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石河子大学、四川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苏州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同济大学、外交学院、武汉大学、武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厦门大学、新疆大学、延边大学、云南大学、浙江大学、郑州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徐州)、中国美术学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中国药科大学、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中央美术学院、中央民族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央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