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剑桥大学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英国剑桥大学剑桥海外基金会(Cambridge
Overseas Trust)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剑桥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Cambridge Scholarships)。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的学科、专业方向以剑桥大学开设的博士课程为准:http://www.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个月
(三)选派规模: 至多30人
三、资助内容
该奖学金的全部费用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剑桥大学剑桥海外基金会平均分担。每名奖学金将包括国际学生的学费、经认可的学院学费、奖学金生本人的生活费(不包括奖学金生家属的生活费用)、中国至英国间一次性往返经济舱国际旅费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者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剑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剑桥大学相关专业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剑桥大学对申请人英语水平的具体要求请上网查询,网址为:http://www.admin.cam.ac.uk/univ/gsprospectus/。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剑桥大学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剑桥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前后,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随红旗 联系电话:010-66093977
传真:010-66093972 E-mail:hqsu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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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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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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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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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剑桥大学录取通知或意向录取通知(含传真件)。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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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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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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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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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月前后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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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