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和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Facul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of
University of Sydney Joint Scholarships)。该项目将选派我国优秀人员赴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请各申请者上网查询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的课程设置,以便确定自己申请的具体课程和研究方向,网址为:www.econ.usyd.edu.au。申请人请务必先与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相关导师建立初步联系,以便确定校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专业指导。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三)选派规模:5名
三、资助内容
在博士学位学习期间的相关学费(包括课程的费用和学生活动费用)、签证申请费、海外学生医疗保险、旅费及生活费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共同提供。每年,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将提供校方学费奖学金,负担奖学金生的学费(包括课程费用和学生活动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有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2.必须符合澳大利亚政府对申请学生签证的英语要求。有关要求可到所在地附近的澳大利亚使、领馆或相关网站查询:http://www.immi.gov.au。目前对中国学生的要求为IELTS 6.0分。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和博士后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悉尼大学经济与商业学院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6/7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等华 联系电话:010-66093967
传真:010-66093963 E-mail:dhpe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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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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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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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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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悉尼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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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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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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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7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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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6-7月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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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