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联合培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澳大利亚联邦教育、科学与培训部关于教育与培训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教育部特设立“教育部-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联合培博士生项目”(CSIRO-MOE PhD Research Fellowship Program),每年选派我国在读博士生赴澳大利亚从事博士课题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中澳双方当年商定学科专业领域。<2008年中国教育部-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联合培博士生项目学科专业领域清单详见:http://www.csc.edu.cn/gb/downloaddoc/2008/CSIRO%20list1.xls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三)选派规模:30/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澳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澳方提供科研/实验条件和有关培训费用。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语言要求

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单位的要求。如国外接收单位无语言要求,则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有关情况的说明规定的合格标准。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220以前,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直接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CSIRO)下属有关科研院所。申请时须提交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CSIRO)下属有关科研院所出具的邀请信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220320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申请人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3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985工程”、“211工程”院校自20071112日起提供咨询,各受理结构自200815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澳方邀请信复印件。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被录取人员将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获得本项目资助的留学人员必须按照申请材料提供的入学通知书或接受函规定的时间派出。逾期未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丹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68

传真:010-66093954    E-mail: dqguo@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200711-2008年2月20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2

220320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⑴申请时应提交澳大利亚联邦科工组织(CSIRO)下属有关科研院所出具的邀请信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4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4

7

公布评审结果

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留学基金委发正式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5

8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同左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6

9

派出

 

须按澳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