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DAAD精英奖学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德国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合作协议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从国内有关院校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德国有关高校(见附件1)进行博士阶段的学习。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德方对我申请人开放全部专业。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14个月

(三)选派规模:15

三、资助内容

被本项目正式录取人员抵达德国后,DAAD将为其安排2个月的德语培训,并负担培训费用及培训期间学生的生活费。如德方接收院校要求,DAAD还将支付学生注册费及其它费用。录取人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签证费、每人每年的1500欧元的指导费,以及在德语培训结束后学习期间的生活费(含健康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家留学基金的资助期限是12个月。如有必要,被录取人员可申请延期。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它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德方接收院校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10月—2008220,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具体要求以德国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220320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3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自20071112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应提交的对外申请材料

1与外方指导教师的往来书信复印件或外方邀请函复印件

2)外方申请表(见附件2

3)大学成绩单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英文译文(从本科始,需公证)

5)个人陈述(英文,说明申请原因及对申请专业的认识)

6)个人简历(英文或德文)

7)二封推荐信(英文,至少一封是相关专业教授推荐,有固定格式,见附件3

8)英语成绩单(英语雅思5.5以上,含5.5分)或德语成绩单

9)详细的研究计划及现在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英文)

10) 出版物清单(如有可能)

11)健康证明表(有固定格式,见附件4

12)两张护照照片

13)地址表(见附件5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若申请人为医学专业,需一式四份),并请按顺序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候选人名单。DAAD将对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将统一向DAAD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对外申请材料。DAAD将于当年8月份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提交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约为当年10月,以校方录取通知或邀请函所注入学时间为准。本项目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它有关手续。

八、联系方式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欧洲处

联系人:徐丽莉           联系电话:010-66097309   

  真:010-66093647    

地址: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欧洲处(100816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69

  真:010-66093963     电子邮件:lt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2号楼A3单元 (100044

九、申请及选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200711-2008年2月20

申请

准备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2

220320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4-7

评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并将名单及对外申请材料提交DAAD评审。

 

4

8

公布评审结果

DAAD确定录取人员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发正式录取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5

9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同左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6

10

派出

 

须按德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内容随时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详情。

 

附件:

1.可供申请的德方院校列表

2.外方奖学金申请表

3.专家推荐信样板

4.健康证明表

5.地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