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简介
根据中国与德国政府签定的文化交流计划,中德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赴德留学人员的选派工作。
本项目分年度奖学金和三明治奖学金项目两种,每年选派不超过 40人。
年度奖学金获得者(即博士研究生)将赴德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时间暂定24个月。若在24个月内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并与之续签协议后,可攻读博士学位,博士文凭由德方颁发,总留学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凡未能获得攻读博士学位资格及德方继续资助者,应按期回国服务。
三明治奖学金获得者(即联合培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艺术表演、临床医学等非理论研究专业不可申报此项目。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48个月
联合培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40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及国内德语培训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由DAAD提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年度奖学金项目者年龄应在31岁以下(
(三)语言要求:
非德语专业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专业八级。面试用英语或德语进行,通过面试后需参加在上海同济大学留德预备部为期半年(理工专业)或一年(社科专业)的脱产德语培训。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用英语或德语填写,一式三份)
(1) DAAD申请表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Bewerbungsformular_gruen_Forschung_Studien.pdf下载)
(2) DAAD地址单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address_sheet_2005.doc下载)
(3)个人简历
(4)内容翔实的研修计划
(5)两位教授的推荐信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recommendation_2005.pdf下载)
(6)德国大学教授(具备招收博士资格)出具的邀请函复印件。(具体要求请查阅 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invitation_letter.pdf)
(7)外语成绩单复印件(英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雅思5.5以上(含5.5)、新托福80以上(含80)或英语八级证明;德语做面试语言者须提交DSH、DAF4分以上(含4分)或德语专业证明。)个人出版物清单
(8)以下证书的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注册证明(申请三明治奖学金生者需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大学录取通知书、高考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每份材料需做英语或德语公证一份,并复印两份。若材料遗失,须出具当时所在院校或单位的中英文有效证明。
(9)单位推荐信
(请从http://www.daad.org.cn/Downloads/4_1_3_letter%20of%20confirmation.pdf下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中德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联合面试,最终录取结果由DAAD确定。面试时间暂定为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被录取人员中,无需德语培训者,2008年9月陆续派出;培训一学期德语者,2009年3月陆续派出;培训一学年德语者,2009年9月陆续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青 联系电话:010-66093949
传真:010-66093954 E-mail:qxi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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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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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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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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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德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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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5月 |
评审 |
中德双方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
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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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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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 |
中德双方联合面试 |
具体安排届时将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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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德方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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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月 |
派出 |
无需德语培训人员陆续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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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08年9月-2009年2月或2009年6月 |
培训 |
德语脱产培训 |
培训时间根据申请专业方向、德方导师要求及面试情况确定,需通过德语初级或中级班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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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09年3月或2009年9月 |
派出 |
培训合格人员陆续派出 |
须按德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