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Delft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8年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校方优势专业列表请见附件2。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至多48个月
(三)选派规模:不限
三、资助内容
被录取人员在荷兰留学期间,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将为其免除学费,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签证费和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它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代尔夫特理工大学的正式录取通知(录取通知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Ir. Cees Timmers
Project Manager
CICAT
2600 GB
Tel: +31 15 27 85283
Fax: +31 15 27 81179
Email: c.timmers@tudelft.nl
请同时抄送至ceestim2005@yahoo.co.uk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正式无条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69
传真:010-66093963 E-mail:lt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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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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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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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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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代尔夫特理工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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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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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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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8月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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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月-12月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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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