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奥克兰大学(University of Auckland)签署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共同设立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奥克兰大学联合奖学金(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University of Auckland Joint Scholarships)。该项目将选派我国优秀人员赴奥克兰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本项目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1)通信及信息技术、(2)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3)材料科学与新材料、(4)能源与环境、(5)工程,包括生物医学工程、(6)应用社会科学及与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学科,如经济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48个月
(三)选派规模:至多20人
三、资助内容
在批准学习期间的相关学费、签证申请费、国际旅费及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将由国家留学基金和奥克兰大学共同提供。奥克兰大学将免除奖学金生的全额学费。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奖学金生的一次性往返经济舱机票、签证申请费及按中国政府奖学金标准确定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医疗保险)。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具有奥克兰大学无条件攻读博士学位的录取资格。因此,申请人必须达到奥克兰大学博士学位课程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其他人员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学校及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奥克兰大学正式录取通知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奥克兰大学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原则上为当年,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随红旗 联系电话:010-66093977
传真:010-66093972 E-mail:hqsu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邮编: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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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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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的正式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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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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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奥克兰大学正式录取通知。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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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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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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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6月始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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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校方规定时间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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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