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大韩民国教育人力资源部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中韩双方每年互换奖学金留学人员。中方每年选派约12名留学人员赴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选派IT、半导体和机器人、电子游戏、动画、电子、汽车、园艺、生物工程、农业经济、水产科技、造船、钢铁、化工、作物科学、畜牧与兽医等韩国优势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研究生:36或48个月(实际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三)选派规模:12人左右
三、资助内容
本项目录取人员在韩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80万韩元/月)、学费及语言培训费均由韩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国际往返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
(三)语言要求:
留学语言为韩国语或英语。韩国语水平应达到韩国语能力考试5级以上或韩国语能力得到推荐教授或韩国驻华使馆认可。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550以上或雅思成绩6.0分以上。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三)申请受理方式
“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由所在学校受理申请。学校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四)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研究生类别)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1)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申请表(固定格式);
(2)签订誓约书(固定格式);
(3)学业计划书(固定格式);
(4)自我介绍(固定格式);
(5)推荐信(固定格式)由最终硕士毕业院校校领导或指导教师用英文填写;
(6)健康诊断书(固定格式)须由各省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写;
(7)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及英文译本(应届毕业生在申请项目时未获得学位证和毕业证者由所在院校研究生院出具预毕业证明);
(8)硕士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及英文译本(原件需加盖所在院校相关部门公章);
(9)韩语或英语相关外语水平证明(须达到项目要求);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逐份单独装订(每份材料首页附材料清单,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部分具有固定格式的申请材料将于2009年1月初于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2009年度与韩国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专栏”内公布。
六、评审、录取办法
本项目实行差额选拔,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韩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申请人在被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奖学金候选人后,请即着手与韩国志愿院校联系,申请对方导师邀请信。
(二)韩国语能力达标者及报考英语授课的候选人,在赴韩前若已取得研究生院的入学通知,赴韩后可直接报考研究生院。韩国语能力未达标者或拟赴韩后在语言研修期间申请研究生院者,赴韩前须准备好申请院校所需的材料,赴韩后须在韩国国际教育振兴院指定的语言研究机构学习韩语。
(三)留学人员一般于次年8月中旬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韩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成志 联系电话:010-66093950
传真:010-66093954 E-mail:czsun@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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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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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年11月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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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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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向所在学校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各校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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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年1月底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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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月初 |
确定候选人 |
向韩方提交名单及对外联系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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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初 |
公布录取结果 |
韩国教育部确定奖学金落实结果;留学基金委向所在高校发放录取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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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7月底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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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月 |
统一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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