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受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Singapore-China Premier
Scholarship Programme)的具体实施。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每年将从我国选派合格留学人员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商管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管理(新加坡国立大学)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三)选派规模:2-4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由中新基金提供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学费、生活费和赴第三国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及往返旅费等。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1)申请人应为国内担任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的在职政府官员或企业家,或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相当职位的领导者;
(2)年龄在33至45岁之间,有至少8年以上的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大学本科文凭;
(4)能熟练使用英文,有TOEFL或IELTS成绩者优先。
(二)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其他条件
(1)国内各有关单位行政部门具有出色领导才能、担任处级或以上行政职务的管理者,或在非政府组织中担任相当职位的领导者;
(2)身心健康,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年龄在35至45周岁之间;
(3)具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从事政策制定和公共管理者优先;
(4)具有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有数学和经济学背景者优先;
(5)熟练掌握英语,有TOEFL或IELTS成绩者优先。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申请人应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上公布的本项目遴选通知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须在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前,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出国留学申请表》,并经本人签字;《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单位负责人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根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在递交材料的同时直接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交纳500元报名评审费,请将此笔费用汇至如下地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账
号:0102049509026401697
(请务必注明“中新基金总理奖学金项目”及申请人姓名)
(四)申请受理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项目合作与咨询部。
(五)申请材料(以遴选通知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为准)
1.申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遴选通知附件一,用英文填写。包括两份推荐表和单位主管领导批准表等申请材料);
(4)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TOEFL成绩单复印件;
(6)三张护照型照片(背面写上申请人姓名);
(7)身份证复印件;
(8)报名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2.申请新加坡国立大学公共管理专业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出国留学申请表》;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申请人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已获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中英文对照,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5)填写完整的英文申请表(见遴选通知附件二);
(6)报名评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两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申请材料请自行留底,无论申请是否通过,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的申请人员名单。南洋理工大学或国立大学派专家来华组织面试,择优录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正式录取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留学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经批准录取的留学人员将于2008年7月或2009年1月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裴等华 联系电话:010-66093967
传真: 010-66093963 Email:dhpei@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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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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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7年12月至2008年2月 |
申报 |
申请人应按要求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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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至4月 |
评审 |
新方专家来华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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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月 |
公布评审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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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 |
办理护照 等手续 |
同左 |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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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7月(南洋理工大学)、2009年1月(国立大学) |
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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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