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中俄教文卫体合作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和中俄教育合作分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有关精神,为支持、发展和扩大中俄两国高校间的合作伙伴关系,中俄双方将实施2008年前的中俄高等教育合作执行计划内的五个具体项目。其中之一为“赴俄百人留学项目”,即重点支持部分与俄开展合作较好的院校,以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国际旅费资助的方式,每年增派100名留学人员赴俄罗斯留学。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资助人文学科专业,具体由各校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本科插班生、硕士插班生、联合培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三)选派规模:400人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的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其它费用由选派单位或申请人自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语言水平需达到俄方院校的入学要求。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方式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三)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并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四)申请材料
1. 请按照《关于准备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申请人所在单位与俄罗斯高校签署的合作协议复印件。
3. 俄方邀请信复印件(如无可暂不附)。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并于7月份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该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院校由留学人员所在单位负责联系落实。
(二)各校应及时将被录取人员的国外邀请信及签证邀请(均需原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事务部,经出国事务部审核后再通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定《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哲 联系电话:010-66093947
传真:010-66093954 E-mail:zhwang@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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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时间 |
程序 |
具体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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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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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向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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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6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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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发录取通知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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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9月初 |
派出 |
符合派出条件者陆续派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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