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Group T鲁汶工学院“宏志奖学金”本科生项目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比利时Group T鲁汶工学院签署了“宏志”奖学金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了“宏志”奖学金本科生项目,每年共同资助中方学生赴Group T入读本科学位。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工程类或相关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生:留学期限24个月

(三)选派规模:4-8

三、资助内容

比利时Group T鲁汶工学院将向每名被录取的学生提供在比利时两年本科学习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住宿费、健康保险费及从比利时返回北京的单程国际机票一张;国家留学基金将向每名被录取的学生提供从北京至比利时的单程国际机票一张。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符合Group T鲁汶工学院校方要求:为北京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和西南交通大学等四所院校在校一、二年级理工科学生;来自中国农村地区或山区,家庭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身体健康,能按时学成回国。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710月—2008220,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申请材料并取得校方邀请函。具体要求、程序和截止日期以Group T鲁汶工学院校方公布的信息为准。有关信息请见:(www.group-t.be)。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明申请“HongZhi Engineering Scholarship Fund GROUP T Leuven Engineering School-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2008220320,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及报名、评审费500元人民币/人。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2008325日前将申请材料及报名费、评审费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或相应受理机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受理机构自20071112日起提供咨询。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向比利时Group T鲁汶工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

3. 比利时Group T鲁汶工学院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该项目实行差额录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一般派出时间为8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A3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序号

时 间

步 骤

具 体 内 容

     

1

200711月-2008220

申请

准备

申请人需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向外方提交

具体要求以外方通知为准

2

220320

申报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所在学校或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⑴申请时应提交Group T鲁汶工学院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⑵各校或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3

4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录取名单

 

4

67

公布评审结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正式录取通知。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录取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5

7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同左

请参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办理

6

8

派出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