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欧洲法培训项目
一、项目简介
巴黎第一大学或巴黎一大,坐落在花都巴黎拉丁区的索邦大厦附近,以悠久的传统和庞大的规模而享有世界性声誉。这所法国最古老的大学有着近千年声名显赫的历史,至今仍处于法国乃至欧洲的高等学府之首。学校以发展文学、法律、政治、经济、管理科学等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为特色。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法国驻华使馆与巴黎第一大学三方签署的“中法欧洲法”培训项目(Sino-French Training
Program on Law in Europe)谅解备忘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将从我国高校选拔优秀人员,经选拔考试及法语培训后于次年赴法接受为期一年的欧洲法培训。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法学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2个月
(三)选派规模:12人
(四)留学国别:法国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负担10名学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法一年的生活费用,法方将负担2名学员的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和在法一年的生活费以及初选15名学员在华法语培训费。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至少接受过5年以上高等法学教育相关院校的研究生和法律系青年教师。
(三)语言要求:
具有较好的英语水平。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个人简历(中英文,原件一份,复印件3份);
3. 两封专家推荐信(中英文,原件一份,复印件3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初选,推荐合格人员参加中法专家组织的联合面试,并同法方共同确定最终录取名单。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员一般于次年9月派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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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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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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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 |
网上报名,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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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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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
各受理机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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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初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面试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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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6月初 |
面试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会同法国驻华使馆及巴黎一大对申请人进行初选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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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到2010年6月 |
法语 培训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法语培训通知。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法语培训通知将寄至申请人所在学校或受理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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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0年6月-8月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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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10年9月 |
派出 |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