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巴伊兰大学博士后项目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巴伊兰大学签署的备忘录,该项目(BAR-ILAN
University Post-Doc Program)计划共选派我国有关高校、科研机构的100名教学、科研人员赴以色列巴伊兰大学从事研究工作。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12个月
(三)选派规模:
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及近年执行情况,目前尚有14个名额可供申请。
(四)留学国别:以色列
三、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以期间的费用由巴伊兰大学从芭芭拉.科特基金(Kort scholarship)中支付,每年为15000美元,资助期限12个月。赴以国际机票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回程机票由留学人员自理。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已获得以色列巴伊兰大学有关导师正式邀请信,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岁,至少已在推荐单位工作1年以上。
(三)语言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英语交流能力,有希伯莱语背景者优先考虑。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出国留学申请表》和《单位推荐意见表》;
2. 巴伊兰大学导师正式接收函复印件;
3. 博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的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选派办法的规定,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办理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交纳国际交流服务费以及其他有关手续。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志龙 联系电话:010-66093979
传真:010-66093972 E-mail:zlzh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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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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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需按项目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具体要求以外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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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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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网上报名,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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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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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
各受理机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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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7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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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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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派出 |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