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为促进中德两国教育事业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与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签署的合作协议(Junior
Scientist Exchange Program between th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and the
Helmholtz Association of German Research Centers),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计划选派50优秀学生及学者赴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攻读博士学位、联合培养博士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国外合作机构介绍:
亥姆霍兹联合会(Helmholtz-Gemeinschaft),全称“德国亥姆霍兹国家研究中心联合会”(Helmholtz-Gemeinschaft Deutscher
Forschungszentren)是以德国生物学家和物理学家赫尔曼·冯·亥姆霍兹的名字命名的德国最大的科学研究机构,由15个各自独立的自然科学、工程学、生物学和医学研究中心组成,员工总数有约25700人,年经费超过23亿欧元。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能源、地球与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信息与工程、材料科学、运输与空间科学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选派规模:每年不超过50人(
(四)留学国别:德国
三、资助内容
根据双方协议,留学人员的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在德第一年的奖学金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在德第二年起的奖学金由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负担。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他条件:
申请时须提交在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所属研究中心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
(具体请查看亥姆霍兹联合会北京代表处网站:
http://www.helmholtz.cn/Helmholtz_China/positions/Helmholtz_CSC2009.htm)
(三)语言要求:
雅思5.5分以上或托福580分以上成绩。若已满足德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年10月—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7月公布录取结果。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被录取人员一般于当年9月起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德方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964
传真:010-66093954 E-mail: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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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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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准备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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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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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地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⑴申请时须提交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所属研究中心教授的邀请信复印件。 ⑵受理机构整理申请材料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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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留学候选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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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7月 |
公布录取结果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并发正式录取通知。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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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起 |
派出 |
办理签证等派出手续。 |
须按德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