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皇家工学院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一、项目简介
180多年来,瑞典皇家工学院(Kungliga Tekniska högskolan,
KTH)因其开创性的研究、创造的工程天才以及边缘科学的突破而赢得了巨大声誉。作为瑞典最大、历史最悠久、最具国际多样性的工科大学,KTH也是最受尊敬、最具学术声望的瑞典一流工科大学,也是在欧洲处于领先地位的工科大学之一(时代高等教育增刊,2007)。KTH的学院提供了从工程学到建筑学涵盖范围广泛的多种课程,包括大量的英语授课课程和硕士培养计划。大学具有很好的国际化意识,招收大量来自世界各地的学生。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瑞典皇家工学院合作协议(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KTH - The Royal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Joint
Program),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09年拟选派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赴瑞典皇家工学院进行学习研究。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重点选派领域为能源、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信息等关键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新材料等战略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网“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三)选派规模:访问学者5名,博士后30名
(四)留学国别:瑞典
三、资助内容
瑞典皇家工学院将为被录取人员免除学费及研究费;在瑞典留学期间的生活费(含海外学生健康保险)、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提供。皇家工学院还将为被录取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生活补助(用于住房)。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其它条件:
申请人必须达到皇家工学院在学术和英语水平方面的一般选拔标准,并获得皇家工学院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注明校方将免除留学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或研究费)。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凡符合本项目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程序申请。
(二)申请准备
2008年10月—
Yingfang He
International
Office
Royal
Drottning
Kristinas väg 6
SE 100
44
Phone:+46
8 790 6818
Fax:
+46 8 790 8192
E-mail:
yingfang@kth.se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四)申请受理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五)申请材料
1.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 瑞典皇家工学院正式邀请函复印件(一式一份)。
3. 向瑞典皇家工学院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并单独装订。
六、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教育部当年确定的
录取人请自行对外联系入学报到等事宜。被录取人员派出时间一般为当年9月,具体时间以校方录取通知为准。
留学人员在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和《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或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审核后再予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楠 联系电话:010-66093969
传真:010-66093963 E-mail:nwu@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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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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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08年11月- |
申请 准备 |
申请人应按项目要求对外联系,提交对外申请材料并取得外方正式邀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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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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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选拔简章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及对外联系材料。 |
⑴申请时应提交皇家工学院正式邀请函。 ⑵受理机构通讯地址及电话请查询国家留学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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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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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提交申请材料 |
各受理机构审核、整理申请材料,并统一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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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7月 |
评审、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完成录取工作并公布录取名单。 |
录取通知将通过受理机构转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再由其转发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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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9月起 |
符合派出要求者,办理派出手续 |
1.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办理签证申请、机票预订手续; 2.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
详见《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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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派出 |
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领取机票、签证等,陆续派出。 |
须按校方规定的时间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 自动取消。 |
十、备注
本项目申请内容随时更新,请登陆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