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瑞士政府每年向全球提供20-25个艺术类奖学金名额。
本项目分为硕士研究生和访问学者项目两种:
硕士研究生项目奖学金获得者将赴瑞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暂定为9—12个月。若在留学期间获外方延长一学年的奖学金资助,经留学基金委审批同意并与留学基金委续签协议后,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总的留学期限延长至24个月。若申请延长未获外方批准,留学人员应按期回国服务。
访问学者奖学金获得者将赴瑞进行研修学习,留学期限为9-12个月。
二、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舞蹈、音乐、绘画等艺术类专业。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9-12个月
(三)留学国别:瑞士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及回程国际旅费由瑞士政府负担,赴瑞士单程国际旅费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岁(
五、申请办法
(一)选拔办法
本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选拔方式进行选拔。所有符合本项目申请要求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二)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应于
(三)申请受理方式
本项目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受理机构受理申请。受理机构负责接受咨询,审核、受理申请材料,并于
(四)申请材料
请按照《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六、审核、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于2009年7月份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
七、对外联系及派出
(一)被录取人员在获得录取通知后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统一向瑞方提交。留学候选人员需自行联系接收院校,提交对外联系材料同时提交瑞方邀请信。瑞方一般于2010年7月份通知录取结果。
(二)被录取人员一般于2010年9月派出,具体派出日期以瑞方通知为准。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留学人员派出前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烨 联系电话:010-66093964
传真:010-66093954 E-mail: yangye@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100044)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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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 |
时 间 |
程序 |
具 体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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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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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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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09年4月 |
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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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09年7月 |
录取 |
公布留学候选人员名单及外语培训安排。 |
最终录取结果以瑞方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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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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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
按时提交对外联系材料,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提交瑞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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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10年7月 |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
瑞方将奖学金通知寄至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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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10年9月 |
派出 |
留学人员须按规定时间派出。 |
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